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新一版的国家标准GB/T 7179—2025《铁路运输词汇-货物运输》,代替GB/T 7179—1997《铁路货运术语》,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些词汇将对未来一段时间铁路货物运输工作起到有力支撑作用。
新标准分为货运基础(41个)、货运需求与计划(7个)、货运组织(33个)、货运价格(10个)、货运指标(14个)、货物装卸(25个)、货物装载加固(18个)、集装运输(6个)、特种货物运输(17个)、联合运输(7个)等10个类别178个词汇。其中不乏内交付、外交付、铁危编号等之前没有明确规定的词汇,还包括物流辅助服务费等新词汇,同时还有货物运输量、货物运送量等容易混淆的词汇。今天就一一列举这178个词汇的解释。
1.货运基础
货运站:专门办理或主要办理货运营业的车站。
注:如办理货物的承运、装卸、交付、中转和联运货物的换装的车站,或是为专用线、专用铁路作业服务的车站。
综合性货运站:办理多个货物运输种类或多种货物品类的货运营业和专用线作业的车站。
注:一般设置在大城市、工业区或港口等大量货物装卸地点,并设有较大货场。
专业性货运站:只办理单一运输种类或单一货物品类货运营业的车站。
注:如为办理煤、矿石、石油、木材、粮食等大宗货物的车站或危险货物车站等。
港口站:主要服务于港口,同时可办理铁路和水路联运货物接运作业的车站。
国境站:自一国经由国境向另一国办理国际铁路联运业务与机车车辆移交作业的车站。
换装站:办理换装作业的车站。
无轨站:在铁路车站营业场所以外的货源集散地设立的铁路物流经营服务网点。
发站:办理货物发送业务的货运营业站。
到站:办理货物到达业务的货运营业站。
货场:铁路车站办理货物承运、保管、装卸和交付等作业并与其他运输方式相衔接的场所。
综合性货场:办理多个货物运输种类或不同性质货物运输的货场。
专业性货场:只办理单一货物运输种类或单一属性货物运输的货场。
尽端式货场:由尽头式装卸线组成的货场。
贯通式货场:由贯通式装卸线构成的货场,其装卸线两端均连接车站站线。
混合式货场:由尽头式装卸线和贯通式装卸线共同构成的货场。
装卸线:办理各类货物装卸车作业用的线路。
存车线:暂时存放或选分车组用的线路。
货区:在固定使用线路的基础上,根据货运作业的性质、货物品类、作业量等,将一条装卸线或相邻的若干条装卸线和货运设备组合在一起而划分的货物作业区。
注:如整车货物作业区、集装箱作业区、到达区、发送区等。
堆场:用于存放散堆装、集装箱等货物的平货位或低货位。
货物站台:主要用于存放不受自然条件影响的货物而修建的站台。
货棚:为避免货物受自然条件影响而修建的带有顶棚的构筑物。
仓库:存放免受自然条件影响的货物、危险货物和贵重货物的封闭式建筑物。
货位:在装车前和卸车后暂时存放一辆货车装载的货物或集结一个到站或方向的货物所需要的场地。
货场道路:货场内进出货的短途搬运车辆的走行通道及其车辆装卸作业停靠场地。
货场通道:货位间用于装卸机械通行、货物消防安全间隔、短途搬移货物或装卸作业的场地。
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对货物、货车、集装箱进行计量及安全检测的设备。
注:如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汽车衡、装载机电子秤、铁道车辆轮重测定仪、平台秤、吊钩秤等。
施封锁:在棚车、冷藏车等车门,集装箱箱门把手,罐车注、排油口处施封的带有站名、号码的专用锁式装置。
货车:供运输货物和为此服务的或原则上编组在货物列车中使用的车辆。
注:按用途可分为通用货车和专用货车。
通用货车:适用于运输多种货物的车辆。
注:如平车、敞车、棚车等。
专用货车:专门运输某一种或特定几种货物的车辆。
注:如罐车、集装箱专用车、长大货物车、保温车、运输汽车专用车、散装粮食车等。
货车篷布:使用敞车装运怕湿、易燃货物时的货车辅助用具。
货物:通过铁路运输系统,利用铁路线路、机车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从发货地运输到收货地的各类有形物品。
注:不包括通过铁路旅客列车运输的物品。
货物品类:根据货物的自然属性、运输要求、运量大小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铁路运输货物划分的类别。
大宗稳定物资:货源达到一定运量,货流稳定均衡,能够提前确定运输需求的物资。
散堆装货物:不需要包装,采用散装或堆装方法运输的货物。
成件包装货物:具有运输包装,能够清点件数的货物。
怕湿货物:被水、雨、雪等淋湿后易造成损失的货物。
罐装货物:使用罐车(箱)装运的货物。
易燃普通货物:在铁路运输中不属于危险货物,但易引起燃烧,需采取防火措施的货物。
易冻货物:在铁路运输中,全部或部分易冻结在一起,或易冻结在车体或箱体上的货物。
运输包装:在运输过程中为保护货物、方便储运而所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等的总称。
2.货运需求与计划
日运输需求:客户确定具体装车日期,在装车日期前对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运输需求。
阶段运输需求:客户不能确定具体装车日期,根据自身需要对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一定阶段内(年、月)的运输需求。
年度货物运输计划:铁路运输企业依据年度经济调查、协议客户需求和铁路运输能力变化,统筹平衡确定的年度货物运输预期值。
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根据年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托运人提出的当月具体运输需求而编制的货物运输计划。
注:既是货物运输计划在月间的具体安排,又是组织日常运输生产活动的依据。
直达运输:由按规定的牵引重量和长度,在装车站或技术站编成,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编组站不进行改编作业的列车所进行的货物运输。
成组装车:在同一装车站按货物的同一卸车站或按前方编组站列车编组计划规定的解体站组织装车成组,每组车数5辆以上,且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编组站不进行拆解的装车组织方法。
迂回运输:因线路通过能力、事故或其他原因,车流不能按照规定的径路运行,而将一部分或全部车流调整到其他径路的车流调整方式。
3.货运组织
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或履行货物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
托运人: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其运输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收货人:托运人在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或个人。
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货物运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或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铁路收取货物运输费用的结算单据之一。
一批货物:客户办理托运时,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的货物。
整车货物运输: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形状或性质需要以一辆或一辆以上货车装运的货物运输。
托运: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和运输要求。
受理:托运人提出运输需求,经承运人审核符合运输条件后,添加货物运输标准记事和相应戳记并确认通过的作业。
进货:托运人将货物送到货场并与承运人进行货物交接的作业。
承运:承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戳记的作业。
铁路保价运输:托运人托运行李、包裹和货物时向铁路运输企业声明实际价格并缴纳保价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铁路运输企业以托运人的声明价格为基础计算赔偿损失的运输方式。
货物运到期限:铁路在现有技术设备条件和运输工作组织水平的基础上,根据货物运输种类和运输条件,将货物运送一定距离而规定的大运送限定天数。
容许运输期限:在一定运输条件下,能保证所运货物质量的长运输时间。
货物运到逾期: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货物运到期限。
运到逾期违约金:货物运到逾期后,承运人按照逾期总日数向收货人支付所收运费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物品清单:按一批运输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货物运单内逐一填记时,记录各种货物具体品名、件数、重量、性质等情况的单据。
注:为货物运单的组成部分。
货车调送单:托运人组织装车或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发站与托运人、到站与收货人办理货物(车)交接手续的单据。
货物发送作业:货物在铁路发站所进行的各项货运作业。
注:如货物的承运作业、装车作业。
货物途中作业:货物在铁路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各项货运作业。
注:如货物的交接、检查作业,货物的整理换装作业。
货物到达作业:货物在铁路到站所进行的各项货运作业。
注:如货物的卸车作业、交付作业。
运输条件:为了保证货物完整和运输安全,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遵守的某些限制和运输要求。
运营条件:铁路运输企业对货运线路和场站确定的合理货运营业办理范围。
运输限制:国家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颁布,要求铁路将某些品名的货物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流通运输,或者某些品名的货物需凭一定级别的政府或指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才能办理运输的规定。
货物补送:一张运单所运送的货物,其中一部分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与原批货物在同一车运输,因而需另外向到站补发货物的作业。
货物换装整理:重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现可能危及行车安全或货物完整的情况时,所进行的更换货车或对重车进行整理的作业。
途中装卸:按整车运输的货物,在非装卸线、区间或在不办理货运营业的车站进行的装卸作业。
运输变更:对承运人已承运的货物,在发送前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取消托运,或托运人提出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货物交付:承运人在收货人办完领货手续和支付费用后,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的作业。
内交付:承运人与收货人办理领取货物相关手续的作业。
外交付:承运人与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的作业。
货物损失: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或损坏造成的损失。
注:运输过程指自铁路运输企业接收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
货运记录: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时编制的证明。
4.货运价格
货物运价:货物运输价值的货币表现。
货物运价里程:铁路运送货物的计费里程。
注:一般按发站至到站间的短径路计算,特殊情况下需绕路运输或有规定径路时按实际里程计算。
计费重量:铁路计算并核收货物运输费用的重量。
货物运价号:铁路为实行不同货物的差别运价,按货物品名、性质、运输种类、运输成本和国家政策分别确定的表示运价等级的号码。
货物运价率:不同类别和不同运价号的货物计算运费时执行的每吨(箱)运价及每吨(轴、箱)公里运价的计价标准。
运输费用:货物运费、铁路建设基金、杂费及其他物流辅助服务费的总称。
货物运费: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收取的费用。
铁路建设基金:国家征收的专门用于铁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货运杂费:铁路运输企业提供与货物运输生产服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租占(使)用或延期使用铁路设施设备及违约的补偿所收取的费用。
物流辅助服务费: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增值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5.货运指标
货物运输量:铁路货物运输的产量。
注:包括货物发送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以吨和吨公里表示。
货物发送量:货运营业站、铁路运输企业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发送的货物重量。
货物到达量:货运营业站、铁路运输企业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到达的货物重量。
货物运送量:铁路运输企业货物运输的总重量。
注:包括管内货物重量、输出货物重量、输入货物重量、通过货物重量。
装车数:在铁路货运营业站承运并填制货物运单以运用车运送货物的装车数量。
卸车数:填制货物运单以运用车运送到达铁路货运营业站的卸车数量。
货物周转量:货物运送量与相应运送距离的乘积。
货物平均运程:平均每吨货物的运输距离。
货物运输密度:在一定时期内铁路某一区间、区段、某条线路或全路平均每公里营业线所担负的货物周转量。
装卸作业次数:车站、铁路运输企业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所完成的装车、卸车作业及其他货车作业的总次数。
货车静载重:车站、铁路运输企业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车所装载的货物重量。
货车动载重:铁路运输企业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一货车公里所完成的货物周转量。
货车载重力利用率:车站、铁路运输企业或全路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所装货车的载重能力被利用的百分率。
运用货车日产量:平均每一运用货车每日产生的货物周转量。
6.货物装卸
装车:将货物、铁路所属用具从货位或其他运输工具装入货车的作业。
卸车:将货物、铁路所属用具从货车卸到货位上或其他运输工具的作业。
调卸作业:因自然灾害、运输阻碍、到达积压等特殊情况,经调度、货运、运输等部门与托运人、收货人协商后,凭调度命令调整卸车站的作业。
货物交接检查:托运人组织装车、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根据规定办理货物(车)交接,以及为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对运输中的货物(车)现状进行检查的作业。
装卸搬运:同一场所内,改变货物空间位置和存放状态的生产活动。
注1:装卸侧重于强调货物在运输工具间及运输工具与堆放场地(仓库)间存放状态的改变,搬运侧重于强调存放位置的改变。
注2:存放状态指装载、卸载、分拣、堆码、拆取、搬运等。
装卸作业机械化:普遍以各种机械代替人力进行装卸的作业方式。
装卸作业自动化: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利用装卸自动化设备进行装卸搬运操作及其监测、调节、检验、控制等的作业方式。
人力装卸:用人力直接完成货物装卸的作业。
装卸能力:装卸设备、设施和劳动力,单位时间内所能完成的装卸作业量。
一次装卸作业能力:一次作业所完成的装车数、卸车数之和。
装卸作业量:装卸搬运货物的重量或箱数等。
注:装车、卸车、装汽车、卸汽车、倒垛等各种装卸搬运作业分别依次计算后进行累加。
装卸作业单:货装值班员向装卸班组下达的作业计划。
注:是装卸派班的原始凭证和清算费用的依据。
装卸机械作业量:装卸搬运作业中,主要工序采用装卸机械完成的货物吨数、箱数等。
装卸机械化水平:某一时间段内机械装卸作业量与总装卸作业量的比值。
自装卸:经承运人同意,货场内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自己组织力量进行装车或卸车。
装卸费率:按货物不同品类、不同作业条件规定相应的装卸收费标准单价。
装卸车前三检:装卸车前,检查车辆、检查货物、检查装卸设备与设施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作业的要求。
注:装卸设备与设施包括机械、工、属、索、辅具、备品、防护信号安放、作业场所等。
装卸车后三检:装卸车后,检查车辆、检查货物、检查装卸设备与设施的状态是否符合整理作业的要求。
注:装卸设备与设施包括机械、工、属、索、辅具、备品、防护信号安放、作业场所等。
装卸附属作业:装卸车前后,清扫货车、货位、折叠篷布等作业。
安全负载:为保证安全作业允许的负载重量。
堆码作业:根据货物类别及包装状态、指示标志等,将其按一定形状(方案)进行码放的作业。
装卸搬运设备:实现货物在货车、堆放场地(仓库)、转运载体间的装卸、水平搬运及堆码作业的机械或自动化设备。
注:如门式起重机、正面吊、叉车、堆垛机、翻车机、装载机、筒仓、皮带输送机等。
集装箱吊具:机械式、液压式等多种型式的专用于起吊集装箱的用具。
索具:起重机的各种吊索和与其配合使用的工具。
防护信号:作业时,设在作业区两端钢轨适当位置上,封闭作业线路,带有脱轨器及红色停止信号的装置。
注:有固定式、移动式、电动式等。
7.货物装载加固
货物装载: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
货物重心高:货物重心距货物支承面的垂直距离。
重车重心高:货物装车后,负重车辆和所装货物的总重心距轨面的垂直距离。
注:所装货物包含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顺装:货物长边沿车地板纵向,高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方法。
横装:货物长边沿车地板横向,高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方法。
立装:货物长边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方法。
注:对圆柱体货物,则以圆柱体中轴线垂直于车地板为立装。
卧装:圆柱体货物中轴线平行于车地板的装载方法。
货车容许载重量:由于货物结构的整体性和货物包装、加固材料重量影响的货物,或机械装车后减吨确有困难的散堆装货物,或使用部分允许增载货车车型匹配装运适于增载的货物,能够按规定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在此特殊条件下确定的货车大载重量。
超载:货物装载重量超过所装车辆的容许装载重量。
偏载:货物总重心的投影偏离车辆纵中心线且超过限度。
偏重:货物总重心的投影偏离车辆横中心线且超过限度。
集重:货物在车辆上的装载布局不当,造成车辆任一梁件的工作应力超过其许用应力。
货物加固:采取合理措施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拉牵加固:利用加固线许用拉力防止货物移动、滚动或倒塌的捆绑加固方法。
注:主要有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兜头等形式。
下压加固:加固线经过货物顶面,利用加固线的许用拉力向下拉牵,达到增大货物间和货物对车地板的压力、摩擦力的加固方法。
注:主要有横向下压、腰箍加固、纵向下压、又字形等形式。
掩挡加固:利用固定在车地板上的挡木、三角挡、掩木、挡铁等加固材料,防止货物移动、滚动或倾覆的加固方法。
焊接加固:在铁地板车辆上焊接挡铁、斜撑、拉杆、支撑架等加固材料,防止货物移动、滚动或倾覆的加固方法。
加固线:镀锌铁线、盘条、钢丝绳及绳索等常用捆绑加固材料的总称。
8.集装运输
集装箱运输:以集装箱为单元进行货物运输的货运方式。
集装箱:具备下列条件的货物运输设备:
a) 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有效使用期内能反复使用;
b) 适用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途中无需倒装;
c) 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装置,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d) 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e) 内容积大于或等于1立方米(35.3立方英尺)。
注:此术语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一般包装。
集装箱多式联运:货物由集装箱作为运载单元装载,相继以两种及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运输,并且在转换运输方式的过程中不对货物本身进行操作的运输形式。
集装化运输:采用各种集装方式,辅以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以集装单元的形式出现的运输形式。
集装化:用集装器具或采用捆扎方法,把物品组成标准规格的集装单元,以便进行装卸、搬运、储存、运输等物流活动的作业方式。
集装器具:将货物组装成集装单元的容器或用具。
注:如集装架、集装笼、集装袋、托盘、集装网等。
9.联合运输
联合运输:货物从接受委托至到达交付,通过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或由两个及以上承运人接续完成的运输组织形式。
直通运输: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相互间共用一份货物运单,约定承担责任的联合运输方式。
接续运输: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相互间分别使用各自的货物运单,约定承担责任的联合运输方式。
多式联运:货物由一种且不变的运载单元装载,相继以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运输,并且在转换运输方式的过程中不对货物本身进行操作的联合运输形式。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全程按统一票据(运单)办理、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境内的铁路货物运送。
国际联运运单: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
注:是承运人接收和交付货物的凭证。
中欧班列:按照固定车次、线路、班期和全程运行时刻开行,运行于中国与欧洲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集装箱等铁路国际联运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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